2020.7.31 赣检任字〔2020〕10号免去:
蒋以平的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0.9.29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任命吴曙明为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0.10.12 赣检任字〔2020〕12号任命:
吴曙明为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0.10.16 赣检党任字 〔2020〕45号免去:
徐国华的中共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副书记、三级高级检察官职务。
2020.12.4 赣检任字〔2020〕14号免去:
徐国华的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1.2.19 赣检党任字〔2021〕14号决定:
陈勇兵任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四级高级检察官。
2021.04.07 赣检任字〔2021〕4号任命:
贾文琦为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勇兵为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21.08.10 赣检任字〔2021〕14号:
任命雷武为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三级高级检察官、提名副检察长人选;
免去吴曙明的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书记、三级高级检察官职务、提名免去检察长职务。
2021.09.29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任命雷武为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吴曙明的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