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网站无障碍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长堎地区检察微博
长堎地区检察微博
长堎地区检察微信
长堎地区检察微信
长堎地区检察头条
长堎地区检察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财政信息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17-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述和基本情况

(一)成立时间、职能定位及变化过程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853月,职能定位是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惩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人员机构构成和内控

1、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共有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技术处,第一(驻洪都监狱)检察室、第二(驻赣江监狱)检察室、第三(驻洪城监狱)检察室、第四(驻南昌监狱)检察室、第五(驻温圳监狱)检察室、第六(驻豫章、新康监狱)检察室、第七(驻省女子监狱)检察室(公诉处)、第八(驻未管所)检察室(控告申诉处)。

    2、截至20161231日,本院编制总数57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3名,工勤编制4名;年末实有人数57名,其中,政法专项人员50名,机关工勤人员6名。退休人员12名。

(三)上下级管理机制

我院是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派出刑事执行检察院,由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代管,是南昌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郭云水,无下属单位。

    (四)中期规划和工作计划

    1、中期规划

   1)深化检察体制改革,配合省、市院完成“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员统一管理改革”,“统一管理”包括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统一管理;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

2)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度。

    3)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法律监督,配合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网上协同办案平台。

4)完善羁押、刑罚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和强制医疗监督机制:“完善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决定和执行的监督机制、分级负责的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工作机制;完善对强制医疗决定和执行的监督机制。

   

   (二)2016年度工作计划

    1、负责所辖9所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变更执行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工作。

    2、负责对刑事执行中发生的虐待被监管人案、私放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负责对刑事执行中发生的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二、 评价工作开展

(一) 绩效评价实施过程情况

1、评价方法

我院的绩效工作评价方式为体制内自行组织评价,通过收集单位数据和资料、问卷调查和指标计算的方法展开评价工作。首先,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确定绩效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提出绩效评价方案、组织实施评价、综合评价信息、提出评价结论等。其次,通过收集、整合单位数据和资料,运用指标分析对于附件-3中例如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三公经费”控制率进行评价。通过对内部职工,服务对象以及社会群众展开问卷调查的方式,衡量社会满意度。本次评价工作由单位自行组织,主要通过收集本单位数据、实地核查、重点抽查及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评价。

2、评价工作程序

1)将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相关文件及内容上报领导,并按照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

2)建立绩效评价小组,明确分工,职责到人。

3)向相关涉及到绩效考核工作的部门和相关人员发出通知,请他们积极配合。

4)做好此次评价工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确定评价的具体对象及指标,收集与评价相关的资料。

5)按照计划有条不紊的来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如:评价的方法及评价的具体对象和指标可以使用财政下发附表-3中的“投入—过程—产出”的相关指标进行评价;调研问卷可以使用财政下发的附表-4中的问卷来评价我院的社会公众满意度;收集与评价相关的部门职责规定、部门中长期规划、编制核定文件、部门预、决算批复等资料,作为佐证依据。

6)由绩效评价小组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内容加以整合形成绩效考评结果,并上报领导和有关部门。

(二)绩效评价整体结果概况

1、得分情况

2016年,我院的绩效评价整体结果为优,总分为90.91分。其中:投入指标中的目标设置情况得分5分,预算配置得分7.86分,投入指标共计得分12.86分。过程指标中的会计核算管理得分28.8分,预算管理得分15分,资产管理得分10分,过程指标共计得分53.8分。产出绩效指标中的履职产出指标共计得分15分;履职效果指标得分9.25分产出绩效指标共计得分24.25分。

2、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2016年,我院预算总收入为900.55万元,预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要求执行,如:人员经费以南昌市编办批准的编制数以及南昌市人社局批准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来进行计算;日常公用经费以南昌市2016年度核定的人均标准线15000//年为依据进行编列;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以25000//年的标准来安排执行;罚没款纳入预算管理,增加预算的准确性等。截至20161231日,我院部门预算完成数900.55万元,完成率为100%

3、节能降耗情况

2016年,我院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积极推动机关内部的节能降耗工作,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1)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用水用电管理。首先,坚持每日水电运行巡检制度;其次,我院根据季节变化实现泛光灯的开启时间变化,夏季时间短,冬季时间长。

2)加强空调使用管理。根据南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空调开启温度的规定,我院对空调采取了节能型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空调开启温度管理的有关标准。

3)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强化公车的油耗管理。严格公车用油的报销审核制度。实行了车辆的定点定车加油,实行定点维修定期保养。

4、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5万元,决算数为16.17万元,完成预算的38.96%,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2.68%,其中: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15.19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万元,决算数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15.08%,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7.6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本年未发生大型接待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15.17万元,完成预算的43.34%,决算数较上年下降53.94%。主要原因是:2016年南昌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减少车辆保有数以及规范办案用车派车制度,加强办案用油管理。

5、项目支出管理规范和绩效情况

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17]1号)文件要求,我院对2016年度办案经费及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分别自评93分和94分并在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一)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职能、中期规划的相关程度的分析及判断

    2016年我院共审查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卷材料7403件,参加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报批会113次,共发现并纠正减刑假释不当案件287件(其中纠正减刑不当221件、假释不当67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所辖9所监狱提出检察建议17份,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意见30份,均被采纳。

    2016年,我院依法公正履行职能,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积极惩防监狱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坚持惩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依法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能。基本实现部门目标,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协调的统一,既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又与部门职能和中期规划紧密相关。

   (二)部门重点项目的组织开展情况

    2016年我院重点做好刑罚交付执行、刑罚变更执行等监督工作,下大气力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主要表现在:加强对监管场所体罚虐待被监管人、违规使用械具或者禁闭措施的检察,加大对未成年和老弱病残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和罪犯又犯罪。将依法突出查办严重损害刑事执行公正廉洁、严重影响监管安全和社会稳定、严重侵犯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

(三)部门预算收支构成

1、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名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900.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59.36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59%;当年安排预算数为841.1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3.41%

2、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我院2016年度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80.47万元。其中办案经费50万元,装备经费30.47万元。全部专款专用,用于办案和办案设备购置。

(四)部门内部管理情况

我院高度重视部门内部管理工作。

1、根据单位目标和职能任务,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和工作岗位,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便于考核、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在确定职责分工过程中,充分考虑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制衡要求。不相容职务通常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核算、财产保管等。

2、授权控制。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各岗位办理经济业务与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内容。机关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3、审核批准控制。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规定的授权和程序,对相关经济业务和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以及有关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复核与审查,通过签署意见并签字或者盖章,作出批准、不予批准或者其他处理的决定。

4、预算控制。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各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5、内部报告控制。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明确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处理程序,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内部报告方式包括:例行报告、实时报告、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等。

(五)从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等对部门支出进行总体评价

    全省14所监狱9所在南昌,押犯2.4万,占全省60%以上,在职狱警及工人1.3万,占全省50%以上,长堎检察院的工作,从数和量上都是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院之最。我院目前实有在编人员57名,其中还有6名工勤人员,平均每所监狱派驻3名检察人员。基本实现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的协调统一。

四、存在的问题

1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欠严谨,难以保证预算执行的刚性。

2)全年支付进度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以及年度结转结余控制。

3)进一步规范账务处理。

五、整改措施或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3)加强项目资金的安排和管理,促进检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日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