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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年,我院在市委和省、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主线,认真贯彻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牢牢抓住刑罚执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完善制度机制,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今年我院三个驻监检察室(驻洪都、赣江、洪城监狱检察室)荣获全省“三共”先进单位。116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萌在刘铁流检察长陪同下视察了驻洪都监狱检察室工作,817日,省政协副主席郑小燕率视察组一行12人视察了豫章监狱检察室并到院里召开座谈交流,均对我院驻监检察工作给予了肯定。今年院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复查合格,并积极申报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

一年来,共审查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卷材料6752件,参加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报批会69次;共发现并纠正减刑假释不当案件469(其中纠正减刑不当359件、假释不当110件);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监狱提出检察建议23,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检察意见38份,均被采纳。

认真开展特赦同步监督。我院认真落实《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精神,充分认识此次特赦重大政治意义,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把握特赦的标准和要求,我院所辖监狱共呈报特赦148人、法院已做出裁定145人。:

一是积极部署。以各驻监检察室为骨干,成立摸底小组,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负责监督指导摸底工作进行,收集并协助监狱处理在摸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现实困难,检、监两家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二是严格把关。严格按照特赦令中确定的特赦范围和特赦条件,确定特赦对象。特别是对“一老一少”特赦对象的把握,对经鉴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中“生活不能自理”条件或达不到身体严重残疾标准的,不能认定符合特赦条件;对前次犯罪时未成年但最后一次犯罪时年满十八周岁的,不能认定符合特赦条件等等。三是全程监督。全面、全程开展特赦工作的法律监督,驻监检察干警主动参与监狱组织的对老、病、残罪犯进行鉴定的活动,对鉴定程序依法进行监督,对特赦实体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严格进行审查把关。审查呈报罪犯是否符合特赦的范围和条件,并且及时报市院进行审查,特别疑难复杂的层报省院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对于个别疑难案件,由检察室干警与监狱工作人员一同赶赴外地调查核实,保证特赦审查工作的公平、公正。

重视发挥庭审监督和财产刑监督。703名“三类罪犯”开展了减刑、假释庭审监督工作,向法庭发出检察意见书43份。对不履行财产刑的“三类罪犯”提出检察建议16人次。对23名副县级以上职务犯减假保做好备案审查。

出台规定细化驻监检察工作。制定了《刑事执行案卷装卷规定》等多项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质量。制作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动态》工作简报,简报每月1期,将每月本院所辖9个监狱在押人数、办理的又犯罪案件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数、三类罪犯减刑、假释人数做具体的统计。工作简报每月及时上报省市院监所处,为上级院掌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起到了很好参考作用。

(二)抓好日常监督

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察相结合,找准监督重点,消除监督盲点,推动日常监督工作全面开展。

    一年来,深入罪犯劳动、生活、教育等“三大现场”,开展安全防范检查124次;与监管单位召开联席会议20次;对在押人员帮教谈话1176次,检察官被约见109次,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安全和监管秩序稳定。如在温圳监狱发现劳动现场堆放大量布匹原材料及其他易燃杂物,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书面建议监狱切实防范火灾隐患,妥善存放生产材料。

(三)落实人权司法保障要求

    积极开展“双维护”活动。在辖区监狱发放了1000份服刑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卡、1000份约见检察官卡。通过开展“4·16”专项维权宣传日以及举报宣传周等活动,有效维护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认真办理控告申诉。我院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线索17件,本院管辖15件。其中职务犯罪线索6件转自侦部门调查,其中办结3件、3件正在调查中。受理一般线索7件,办结4件,3件正在调查中。其中申诉2件,转往有管辖权检察院依法处理。

注重维护老病残犯和未成年犯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和年老病残罪犯身心的特殊性,制定不同方案。对未成年犯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如与监狱联合开展利于感化未成年犯的“百位母亲进狱园”活动,对老病残犯建立专门档案,实行区别对待,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

   (四)主动接受上级巡视检察

   省、市院按照高检院《关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开展巡视检察工作的意见》精神,分别对我院驻监检察室开展二轮专项巡视检察,为此我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机关巡视检察,对省、市院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进一步查找不足。

 5月19-5月21市院监所处处长孙文新带领巡视检察组一行5人,深入到该院第一检察室、第二检察室及所驻洪都监狱、赣江监狱进行巡视检察。全面了解派驻检察室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并对监狱的监管活动和刑罚变更执行进行检察。此次活动主要是通过三个环节加强巡视检察监督效果。一是对派驻检察室全面巡视检察,二是与监狱方面开展座谈交流,三是深入监区跟班蹲点。从早6点罪犯起床开号到晚上8点罪犯收工清监锁号进行巡视检察,实地查看了罪犯生活、学习、劳动三大现场。

 10月19至22日,以省院监所处副处长曲军为组长的巡视检察组一行7人对省洪城监狱及驻监检察室实地进行了巡视检察。巡视检察组听取了洪城监狱、长院派驻检察室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监狱的禁闭室、会见室、监狱医院以及被监管人学习、生活、劳动等“三大现场”;调看了监控录像和联网监管信息;调阅了相关案件材料;查阅了驻监有关台账、日志;现场开启了检察官信箱;并采用与监管人员、监管民警、驻监检察人员谈话等方式,对洪城监狱的刑罚变更执行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派驻检察室是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行了全面检察。事后,省院监所处书面反馈巡视检察意见。

   (五)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牢固树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6人,初查66人(初查终结33人,目前仍在初查33人),补充侦查完毕重新移送审查起诉11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2人。

院自侦部门今年虽未立案一件狱内职务犯罪案件。但完成三项重要办案工作。一是今年4月份,在市院反贪局的统一协调下,与青山湖区院联合办案,立案3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实现了办案力量与线索资源的共享。二是经过自侦部门不懈努力,成功追捕外逃7年之久的侯志洁(王圣春案共犯),并加紧侦查完善证据。三是在省院的统一指挥下,抽调办案人员3人,参与办理中纪委“4.27专案”,并得到中纪委相关负责人和省院的好评。

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务犯罪预防活动。在监狱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3次。首次开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参与江西省南昌监狱西区道路施工工程招投标的近80家建筑公司、监理公司进行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有效预防工程领域职务犯罪。

(五)严厉打击狱内又犯罪

    充分结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对罪犯又犯罪进行坚决打击。今年我院共受理监狱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12人,移送起诉111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416人,移送单位撤回11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案件中职务犯罪46人,故意伤害案77人,诈骗案11人,故意杀人11人,脱逃罪11人。

(六)开展规范化建设

积极开展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市院的《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我院方案,并通过多种形式查摆问题。向辖区监狱发放调查问卷500余份,听取辖区9所监管单位和对口法院的意见。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共对本院22项制度进行了认真整改,并积极抓好落实执行。

参评全国驻监检察示范窗口。20152月,经省院监所严格审查把关,向高检院推荐了驻南昌监狱检察室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示范检察室评选。

提高案件管理科学化水平。本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共运行案件33件。其中办理公诉又犯罪案件1212人,再审案件11人,反贪案件11人,提请延期案件2件,发起流程监控6件,检委会案件4件,人民监督员案件1件,技术性文证审查6件。

(七)加强基础保障工作

加强检察技术工作。审查保外就医材料29份。受理辖区罪犯因病死亡案11件,出现场13次,接待死亡罪犯家属来访14300余人,妥善处理死者家属疑问。受理辖区法医检验报案49件,结案45件,其中重伤1件,轻伤5件,轻微伤39件。

修订完善了《信息、宣传、调研目标任务及考核奖惩办法》,充分调动干警的写作积极性。全年编发信息被采用33篇,发表理论调研文章4篇;

认真做好机要保密、统计档案、计财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加大检务公开力度

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让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驻监检察工作有客观了解,确保驻监检察工作公开、透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811日,长地区院首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了南昌市人大代表、南昌市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领导、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新建县政协委员以及北林社区群众代表共计12人。各界人士参观了我院办公大楼和院史陈列室;观看了我院主题宣传片--使命、听取了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敏对近年来我院驻监检察工作、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两个责任”落实等情况的简要介绍;视察了我院驻南昌监狱检察室工作;参观了南昌监狱刑事被执行人的劳动改造现场和日常生活场所。此次活动,增进了各界人士对我院工作性质及驻监检察工作的了解。

借助主流媒体,加强新闻宣传,其中我院上半年编发的检察新闻,共上稿56条。其中检察日报采用3篇,新法制报采用18篇(其中包括头版头条1篇),江西日报和南昌日报各用稿1篇,江西检察网采用4篇,江西广播电视台用稿1篇,南昌检察网采用26篇,南昌广播电视台用稿2篇。其中今年正式开通长检官方微信,发布信息20余条,重新启用长检官方微博,经过不断努力,现粉丝已经增加到200余人,发布微博信息100余条。

   (九)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做好帮扶工作。到综治挂点帮扶乡新建县金桥乡进行走访慰问,送去办公用品,走访慰问5户困难家庭。为帮助金桥乡虎庄村实行“大计房”,赞助4000元帮助搭建爱心车棚一个。积极开展了“干群心连心点亮微心愿”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支部同志认领微心愿,1030日,院领导副检察长熊水平、纪检组长贾文琦带领认领同志到新建区长镇北林社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8人。

二、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夯实发展后劲

(一)素质兴检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坚持干警集中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竞争上岗,改善中层结构完成院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竞聘工作,对竞选入围的5名同志进行了考察,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将3名拟任人员材料报市院政治部、市委组织部备案批准;招录公务员2名,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坚持把学、练、赛作为岗位练兵的主要形式,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26人次。在省、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第一届省、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业务竞赛活动中,吴莉和徐利科获得“第一届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荣誉称号,徐利科获得“第一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荣誉称号。

  (二)从严治检提升干警廉洁意识

根据市委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的要求,把握教育主题,坚持以上率下,扎实做好关键动作。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参加了党组书记刘敏检察长的“守纪律讲规矩 树正气 做表率”专题党课;认真开展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三个专题的9次学习研讨,做到每次明确一个主题,既安排主题发言、又开展交流研讨,每名院领导干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做到思想互动、相互启发、共同提高。通过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梳理规范了有关制度、规定,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举办“读书与人生”主题演讲比赛、参观方志敏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听廉政党课,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等多种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廉政勤政、机关作风效能考核若干规定》,年度开展检务督察10次,引导干警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文化育检提升干警创优意识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各项设施,为文化育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鼓励干警积极参加省市检察机关的文体活动,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推荐4名同志7幅作品参加了“以水喻检”书法、摄影、文学作品评选活动,其中徐国华副检察长、蒋以平副检察长的《真水五香》、《励志人生》获得了书画作品三等奖,贾文琦组长的《飞瀑》获得了摄影作品三等奖;我院1名年轻干警入选南昌市检察系统篮球队,参加全省检察系统篮球比赛,获得团体第一名的好成绩。我院还胡贤清同志在“中国体彩杯”南昌市第二届机关干部羽毛球比赛中获得了第一名。

(四)从优待检提升干警干事热情

院领导不仅从政治上关心年轻干警的成长,而且在生活等方面处处为年轻干警着想。鉴于我院年轻单身干警普遍参加工作不久,工资水平偏低,又多是家在外地,在外租房资金压力较大等情况,经开会讨论决定,将院里的附属用房进行简装(装修和购买家具共花费4万多元),提供给年轻困难干警使用,切实解决年轻干警在外地工作生活压力较大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激发年轻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三、存在的问题及2015年工作部署

    我院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虽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刑罚执行中一些不规范、不公正问题监督纠正力度不够,财产刑执行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庭审监督工作成效不够明显,日常监督中收入监检查形式化。二是派驻检察机构建设相对滞后,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少数驻监检察室定位不准,重配合轻监督,角色同化监督虚化。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监督的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还没有建立起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协同办案平台。三是刑事执行检察队伍人员偏少,年龄结构偏大,整体素质亟须提高。

    2016年,我们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刑事执行检察专项报告为契机,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在市委和省、市院的领导下,加强和改进刑罚执行监督工作,为平安南昌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刑罚监督实效。准确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加强对刑罚执行各个刑种、各个环节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强化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异地调监、计分考核、立功奖励、病情鉴定等环节的监督,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监督,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财产刑监督。严查刑罚执行中的职务犯罪,严惩司法腐败,提高司法公信力。

2.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和完善刑罚执行监督制度机制。

 深入贯彻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健全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机制。健全与执行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快推进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平台建设,依靠科技手段提高监督质量。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在加强对个案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刑罚执行中普遍性问题的监督。

3.加强刑罚执行检察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加强刑罚执行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升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务道德建设,结合司法改革,优化刑罚执行检察队伍结构,加快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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