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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我院在市委和省、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主线,牢牢抓住刑罚执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以监督维护公正,以办案保障人权,以规范提升公信,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荣获了省级文明单位、市综治先进单位、市文明单位、市公共机构节能达标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强化监督职能,扎实开展各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一)开展专项检察,强化刑事执行监督

   1-11月,共审查减刑案件7403件、假释案件323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9件;发现并纠正减刑、假释不当案件288件(纠正减刑不当221件、假释不当67件);出席庭审监督减刑案件636件,假释案件224件,当庭纠正减刑案件26件、假释案件4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监狱提出检察建议24,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检察意见27份,均被采纳。

1.开展财产刑专项检察监督。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关于财产刑专项检察活动的部署要求,制定了《财产刑专项检察活动方案》,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9所监狱的沟通协调,认真查核犯人案卷材料,通过相关渠道了解财产刑执行情况,做到全面核查清理,基本摸清了底数,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审查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对服刑人员拒不履行财产刑的案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份,缩减服刑人员减刑幅度或不予减刑、假释21人次。如:洪都监狱罪犯黄某某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并处罚金100000元,因其有能力履行而未依法履行财产刑,我院建议市中院裁定不予减刑。

    2.开展服刑人员采稿计分专项监督。规范服刑人员宣传稿件奖分,针对2013年至201512月期间服刑人员宣传稿件计分考核情况进行专项检察,重点检察是否存在虚假奖分、重复奖分、代写稿件、抄袭稿件等问题,共发现31名罪犯宣传稿件存在抄袭、请人代写等情况,我院根据不同情形发出了暂缓减刑、扣减奖分等检察建议,监狱均予以采纳。如:驻赣江监狱检察室在检察时发现罪犯梁某发表的2篇文章均系抄袭,建议撤销其因抄袭文章所获的奖励,对该犯不予呈报减刑,得到监狱采纳。省监狱局对稿件专项检察活动反馈结果高度重视,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稿件审核机制,对于稿件内容严格把关,要求稿件内容须与改造内容相关,发表刊物须为狱内自办刊物,以确保稿件计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3.开展特岗罪犯专项检察。针对特定岗位罪犯在管理使用和计分考核中容易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情况,对9所监狱2010年以来的特岗罪犯开展了专项检察活动,深入到监狱各监区,通过听取监狱介绍和实地调查,了解特定岗位罪犯数量、种类、分配名额和使用情况,重点查看特岗犯人的选用程序是否经过审批、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计分考核是否真实。通过专项活动,共发现问题125人次。针对这些问题,我院及时向监狱提出检察建议,共建议撤销罪犯不当月计分表扬139个和考核奖分898.8分,撤销省级及监狱改造积极分子26人次,得到监狱采纳。监狱对不符合条件的特岗罪犯进行了全面清理,销减了不当奖分及表扬。

(二)加强日常监管活动监督

监狱、武警一同积极开展好“三共”活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防范突发事件制度。注重加强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防范监督,堵塞监管安全漏洞。抓好日常监督,找准监督重点,消除监督盲点,共保平安,维护监管场所安全和监管秩序稳定。一年来,深入罪犯劳动、生活、教育三大现场,开展安全防范检查124次,与监管单位召开联席会议10次,对在押人员帮教谈话1919次,针对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意见24份。如:驻赣江监狱检察室在日常检察工作中发现,监狱部分监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消防栓被生产设备包围,车间内部分消防设备不达标,成品服装及边角料随意堆放等消防隐患,及时向监狱提出检察建议,监狱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并建立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加强生产场所管理的相关机制。

(三)落实人权保障,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畅通服刑人员控告申诉举报渠道,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将司法关怀贯穿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过程。

1.积极开展“双维护”和举报宣传周活动。制定详细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以点带面,在所辖监狱开展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宣传活动,发放了2000份服刑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卡和约见检察官卡,接待被监管人员130余人次。围绕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主题,广泛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200余份,为服刑人员现场答疑解惑5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效维护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2.切实做好控申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6件,本院管辖15件。其中职务犯罪线索5件,初核1件,属举报失实,转自侦部门调查4件,其中办结2件、2件正在调查中。受理一般线索8件,及时转往相关驻监检察室,均已调查终结。受理申诉线索2件,均已按规定处理。为确保举报申诉更加顺畅,充分发挥举报信箱功能,新增举报信箱37个,并对举报信箱设置、开启时间进行了全面规范,对设置不合理的予以调整,基本做到了每周开启一次举报信箱。此外,加强了创建省文明接待室的软硬件建设。

3.保护老病残犯和未成年犯合法权益。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未成年和年老病残罪犯身心的特殊性,制定不同维权方案。对未成年犯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采取圆桌庭审、与监狱联合开展百位母亲进狱园等活动,进行帮教,促其早日新生。对老病残犯建立专门档案,实行区别对待,督促监狱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对未成年犯、老病残犯的减刑、假释依照法律规定从宽掌握,予以关切。

(四)创新监督举措,开展减刑假释案件评庭

9月至11月,以各驻监检察室实际开庭的减刑、假释案件为评比内容,邀请省、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公诉处业务专家7人担任评委进行实庭考评,考评检察人员的庭审能力、综合印象、执行规则各检察室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选案件,紧扣案件事实证据,全面发表出庭意见,观点鲜明、言之有据,举止得体,法制教育有针对性,评庭效果明显。通过考核点评,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激发了全体驻监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全面掌握和熟练运用业务技能的热情,规范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了驻监干警的出庭水平,对在全院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五)完善工作流程,加强驻监检察业务考核

为进一步规范驻监检察室的管理,加强业务建设,出台了《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派驻检察室业务考评办法》、《派驻检察室工作流程表》和《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流程》,以这四项制度为抓手,严格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诉案件、自侦案件,规范办案工作流程,锤炼干警业务素质,促进规范执法。

   (六)全面自查自纠,切实整改驻监检察工作

对照高检院巡视上饶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省院《关于对全省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开展自查整改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自查自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力度不大、又犯罪案件办案不够规范、减刑案件部分检察室未做到逐案审查、日常检察监督工作不够细致、驻监检察室未能与检察系统局域网联网导致不能使用统一业务平台、部分检察室办公条件差等问题,切实整改,逐一落实,有些因硬件建设不到位的问题,正在协调抓紧解决。

   (七)整合资源力量,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牢固树立办案是最有效的监督理念,切实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提升监督效果的有力手段。

    1.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努力拓宽案件线索渠道,注意从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背后发现案件线索;要求各检察室负责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主动发现和发掘线索,每年负责向院里提供不少于2条有价值的办案线索;整合办案力量,形成以反贪局为中心,以各检察室协同参与侦查联动办案格局;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提高案件质量和效果。全年初查狱内职务犯罪案件线索55人,初查终结33人,立案11人,移送起诉22人。针对法院判决错误的邬海洪贪污案件,2次抗诉,终获改判。

2.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件,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并向案发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权力滥用。在监狱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6次;开放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参与江西省女子监狱改造工程招投标的公司共查询50余次;对温圳监狱扩建工程开展了专项职务犯罪预防活动,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八)突出办案重点,严厉打击狱内又犯罪

   充分发挥侦监公诉职能,把打击锋芒始终针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脱逃、破坏监管秩序等易发犯罪,坚决打击罪犯又犯罪。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619人(故意伤害案1114人,故意杀人案22人、破坏监管秩序33人),起诉1315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77人。移送单位撤回34人。通过对罪犯又犯罪的坚决惩处,打击了狱内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震慑了危险分子,有力维护了监管改造秩序的稳定。在办理又犯罪案件的同时,加大立案监督力度,确保执法公正。如罪犯刘仁保涉嫌故意伤害案,驻监检察人通过反复的调查取证,最终查明,造成钟波轻伤后果的原因,是其在打架过程中自己形成,与罪犯刘仁保的行为并没有因果关系,及时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监狱采纳撤销了立案。

二、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服务和保障水平

(一)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不断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平台,创建“两微一端”,举办了主题为旁听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感受司法公平正义和“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群众参与,主动向社会展示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经验做法,听取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共公开案件信息18条,案件起诉书8。通过各项举措,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院综治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先后到挂点乡帮扶村——新建区金桥乡虎庄村和北林社区开展综治帮扶工作,为金桥乡虎庄村购买并赠送了柜式空调、电脑和一批书籍,为北林社区安装用于宣传的电子显示屏,修建了自行车和电动车停放点,慰问了一批帮扶村和社区困难群众,解决了部分生活之需。机关总支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聚精神、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各支部积极部署征集和认领微心愿工作,走访慰问困难群众8人。全院干警参加志愿者活动时间累计达994小时。我院荣获了省、市、区级文明单位称号,首次实现大满贯

    (三)加强检察技术工作。审查保外就医材料31份,6人疾病材料提出不符合保外疾病条件意见得到了采纳。受理辖区罪犯死亡案17件,出现场9次,接待死亡罪犯家属来访11200余人,协助监狱妥善处理死者家属后事,依法回应关切。办理伤害案件法医文证审查49件。

   (四)加强检察信息新闻宣传工作。 修订完善了《信息、宣传、调研目标任务及考核奖惩办法》,截止1130,编发信息70期,被上级院采用41篇,宣传稿件被江西日报、新法制报、江西检察官方微信、南昌检察网等采用共计50余条,3条微信挺进全省检察机关微信排行榜前十名。

   (五)做好机要档案和检委办工作。 机要通道共收发和传真收发文数百件,无一差错。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加强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提供档案查、借阅60人次,利用案卷50()做好检委办各项日常工作,及时上报我院近三年检委会工作的经验和主要做法。

    (六)积极稳妥做好财务工作。一是积极向财政局汇报情况、争取支持,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努力破解经费短缺难题,2016年我院预算拨款841万元,2015年增加209万元争取财政局拨维持社会稳定资金”25万元。二是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6三公经费支出10.2万元,同比下降69.91%

    (七)完善机关日常管理各项工作。一是提升食堂管理水平,食堂更加卫生,干警吃得称心,吃得营养、健康。二是加强了对公用车辆管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调拨,维护保养,严格落实公务派车制度,保证执法执勤用车的需要。顺利完成了车改工作,共保留编制内车辆7部,拍卖2部,报废2部。三是提升了机关环境品位,加强了卫生管理,租摆了花卉树木,对院大楼设备设施进行部分维修更换。四是提升了公务接待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强化队伍建设,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筑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注重理论武装,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干警例会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安排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曹建明在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以及近期在视察江西检察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等,领会精神内涵,把握核心要义、思想精髓,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全院干警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进一步坚定。

(二)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按照上级关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部署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做精“自选动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采取集中与分散、网上与网下、学习与讨论、观看教育片等方式,采取领导创新讲微党课等新途径,为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补精神之“钙”。为强化学习效果,建立了院主要领导对全院学习情况进行督察的机制,促进了学习教育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四个阶段的学习教育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

(三)强化廉政警示教育。注重对干警的思想引导,充分发挥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全体检察人员的廉政教育。通过定期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上级纪委和检察机关的各种条规禁令和违纪违法通报,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对新进人员和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等教育方式,使廉政条规和纪律禁令真正入脑入心,切实增强了全体检察人员的廉洁从检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守纪律作风和办案安全的底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十项禁令,不越纪律和禁令红线,办公室超面积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派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明晰、规范。院纪检部门每逢节假日都要发廉政提醒短信,院党组一班人提出并带头践行“五不”,即不该请的不请,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要的不要,不该去的不去,不该交的友不交。引导干警防微杜渐,全院干警签订了不出人私人会所、不违规接受吃请等承诺书,干警上下班等纪律作风明显加强,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五)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针对刑事执行检察各项业务、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制定细化工作规则,明确履职责任,规范监督职权。抓好队伍业务素能建设,通过专业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树立紧迫感和责任感,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适时选派干警参加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监所等部门培训,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45人次,提高了干警综合素质能力。通过竞争性选拔考评考核措施,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充分激发和调动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热情。有2名同志晋升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1名同志晋升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在科级助理检察员中,通过民主推荐推选出7名同志,报省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检察员;对1名符合任命条件的干警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对2名干警申报了法警警衔。

    2016年,我院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力度不够,监督质量不高。二是办案业务短板无明显改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不大。三是制约发展的经费保障难题仍然没有解决,检察基础建设和检察信息化建设比较滞后。四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四、明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高检院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五个一目标,在市委和省、市院的领导下,强化责任担当,突出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和建设三个文明融合发展的新南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从严治党治检,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引领检察干警牢固树立“四种意识”,认真贯彻党中央和新一届省、市委及省、市院的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结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优化刑事执行检察人员配置。严格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坚持不懈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自身净、自身硬。

    (二)坚持规范司法,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干警的规范司法理念教育,让规范执法成为一种习惯和一种行动自觉减、假、暂案件,要严格全面依法审查,强化监督效果。围绕刑罚执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监督力度,尤其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提钱出狱”、“以权赎身”等突出问题,要严格监督、规范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提高监督科技含量,基本完成驻监检察室“两网一线”建设。

   (三)坚持严守底线,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要严格贯彻落实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八项禁令,严格依法取证,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确保办案安全。同时,要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在获取线索上,要多管齐下,广辟案件线索来源,深挖窝案串案。在办案力量调配上,要充分运用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整合办案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形成侦查合力,力争一年内查办几起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四)坚持创新理念,打造监狱检察品牌。坚持创新理念引领发展,结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实际,突出工作特点,着力打造一到两项重点亮点工作品牌。深化减刑、假释案件实庭考核成果运用,切实从实体到程序上规范庭审三方特别是检察机关出庭人员的行为;根据最高法《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探索开发实用型监督软件;探索在伤害案中对司法鉴定结论申诉和在庭审中对减刑、假释建议申辩等维护罪犯合法权益的举措等。

    (五)坚持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托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等常规活动载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来,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同时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两微一端”重要平台等新媒体手段,主动晒账单、晒工作,努力以阳光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进一步提高长堎检察院的知晓度、知名度,争取社会各界最大限度的理解与支持。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61130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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