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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6-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公节办文件要求,切实推进我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院公共机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定于2016612日至18日开展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活动按以下方案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6年“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 614日,低碳日活动主题为“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

二、活动时间

2016612日至18日,其中614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院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组织,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院各内设机构协办。

四、活动内容

1、召开节能工作会议,对院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2、在办公楼大厅等场所张贴节能宣传周的宣传画,设计制作标语在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增强广大干警职工的节能意识和责任意识。

3、开展低碳日活动。

1614日全国低碳日活动当天,倡导低碳出行,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不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促进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

 (2)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照明(不含卫生间与开水房照明),停开一天。

(3)当天工作时间不开空调。

(4)走廊灯白天全关。

(5)办公室灯白天尽量少开。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精心安排。近期按市公节办要求把“节能宣传周”活动提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布置。通过此项宣传活动,切实推进本院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深入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各部门领导要带头低碳出行,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广大干警职工牢固树立节约意识和节能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60608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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