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公共机构
“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
2016年6月12日至6月18日是全国节能宣传活动周。根据南昌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关于开展201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的安排,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精密围绕“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这一主题,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狠抓落实。
在节能宣传周活动一开始,本院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就围绕节能宣传活动安排,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布置了此次宣传活动周的工作要求,传达学习了公共机构节能办文件精神,从领导重视形成自上而下的节能氛围,促进节能工作的开展。
二、张贴宣传画,大力宣传。
为了切实提高宣传周活动实际效果,本院开展各项活动,一是在办公楼大厅、文印室等场所张贴节能宣传画;二是设计制作标语在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通过大力宣传,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合理使用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资源环境,树立节约从点滴入手、从小事做起的思想,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行为,全面提高节能意识。
三、营造氛围,增强忧患意识。
通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低碳之树》、《地球资源即将耗尽》等节能宣传片,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认识。6月14日开展全国低碳日活动,一是倡导低碳出行,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不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二是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公共区域照明(不含卫生间与开水房照明),停开一天;三是当天工作时间不开空调,走廊灯白天全关;四是14日无特殊任务,尽量不动执法执勤用车。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资源危机意识和节能意识。
四、加强管理,落实监督。
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利用此次宣传周活动开展了对日常节能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重点是督查全体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节能行为、节能设施、节能制度等,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全体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明显增强,节能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节能降耗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要求从日常工作中“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号召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做起,养成节能的良好习惯和行为。今后,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切实抓好节点、节水、节约能源工作,形成全民节能的良好风气。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