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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公共机构节能节约用电制度
时间:2016-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公共机构节能节约用电制度

 

为发挥我院在节能减排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我院节能工作实际,制定本节电管理制度。

一、节约空调用电。改进空调温度控制方式,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 26 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 摄氏度,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除会议室外,上班不得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二、节约照明用电。机关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办公区道路用灯每晚定时开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除重大节假日外,平时不开启装饰灯、景观照明灯。

三、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

五、加快用电设备改造。大力推进办公区用电设备的节电改造。在照明节能上积极应用感应节能灯等先进照明技术;在空调节电上积极应用变频技术节电;因地制宜进行节电改造,确保办公区的非节能灯和其它高能耗设备逐步改造或更新。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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