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公节办文件要求,切实推进我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院公共机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定于2017年6月11日至17日开展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活动按以下方案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 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低碳日活动主题为“共享单车出行绿色节能低碳”。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1日至17日,其中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
三、活动组织
本次节能宣传周活动由院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组织,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院各内设机构协办。
四、活动内容
(一)节能宣传活动
1、节能知识竞赛。组织开展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节能知识竞赛,时间:2017年6月12日下午3:00至4:00,地点:院五楼会议室。
2、宣传画、宣传标语。在办公楼大厅等场所张贴节能宣传周的宣传画,设计制作标语在办公楼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增强广大干警职工的节能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1、“节能宣传周”期间,请干警多使用 “ofo”、 “mobike”、“hellobike”等共享单车上下班,体验绿色出行,支持节能减排。
2、“低碳日”当天,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空调停开一天,以低碳的办公模式体验能源紧缺。
(三)公共机构节能倡议
夏季来临,单位即将进入用水用电高峰,为切实降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示范表率作用,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向全院干警发出倡议
1、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
2、在光线充足情况下,请尽可能关闭电源或减少照明
灯具的使用数量
3、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请关闭照明灯具、空调、办公设备的电源。
4、做到爱水、惜水,节水,使用水龙头后请及时关闭,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提倡一水多用。
(四)参观省、市公节办组织活动
1、市公节办联合江西中再生在市级行政中心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宣传活动,时间6月8日-9日,我院将组织人员参观,时间另行通知。
2、省机管局将于6月12日下午3:00在省行政中心九龙广场举行垃圾分类相关主题展览。我院将组织人员参观,时间另行通知。
五、 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加强组织,努力扩大宣传影响,切实提高全院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院公节办要将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宣传画、倡议书)上传至政务网站、公众微信号,尽量扩大受众面,普及和宣传节约能源资源意识。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