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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堎地区检察院以办理狱内又犯罪案件为契机积极维护监管场所稳定
时间:2016-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长堎地区检察院以办理狱内又犯罪案件

           为契机积极维护监管场所稳定

 

 

    近日,长堎地区检察院第八检察室成功办理了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人员喻某某破坏监管秩序一案,该案为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10多年来首例狱内又犯罪案件,新建区法院判处喻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长堎地区检察院第八检察室以办理该案为契机,及时采取措施扩大影响,有力地维护了监管场所的秩序稳定。主要做法有:

  提前介入规范取证。又犯罪案件发生后,长堎地区检察院第八检察室立即介入,提前熟悉案情,引导监狱狱内侦查部门,及时规范收集和固定证据,一方面为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下”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也为监狱狱内侦查部门规范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案说法教育警示。该案判决以后,长堎地区检察院第八检察室及时以案说法,着重剖析犯罪根源,从而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并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提高罪犯的法律意识,使罪犯认清行凶、报复、自杀、破坏监管改造秩序等行为的危害性,自觉积极接受改造 

  检察建议促进监管。该案判决以后,长堎地区检察院第八检察室结合禁闭室检察、罪犯谈话教育等日常检察工作,透过案件发现监狱在生产和生活管理过程中存在一类问题并存在安全隐患,通过向监狱发检察建议的形式,及时督促监狱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整改。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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