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 2060.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36.58 万元,较2020年增加24.97 万元,增长10.55 %;本年收入合计1823.85万元,较2020年减少175.63 万元,下降8.78 %,主要原因是:提倡过紧日子,大部分科目费用有所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823.85万元,占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2060.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060.43万元,较2020年减少150.66万元,下降6.81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和医保费用有所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378.72万元,较2020年增加61.58万元,增长16.26 %,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精神,坚持过紧日子,减少办公设备的采购。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22.2万元,占72.68 %;项目支出459.5万元,占27.32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994.38 万元,决算数为168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2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财政没安排本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5.18万元,决算数为 155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4%,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精神,坚持过紧日子,减少办公设备的采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8万元,决算数为6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4万元,决算数为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万元,决算数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2.2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972.36万元,较2020年减少320.48 万元,下降32.96 %,主要原因是:部分奖金未发放到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62.68万元,较2020年增加9.63 万元,增长6.2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7.16万元,较2020年增加17.09 万元,增长24.39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在基本支出中没有安排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4.4万元,决算数为 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98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3万元,下降48.69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初没安排预算。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5万元,决算数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6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57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 批,累计接待 5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人次,主要为:国内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预算,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9万元,决算数为 2.11万元,完成预算的11.16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86 万元,下降88.15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7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2.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42万元,降低22.39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等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26.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26.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3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47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9.53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0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98.3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64.94%。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 |
项目名称 |
检察办案经费 |
主管部门 |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
实施
单位 |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433.61 |
452.6 |
298.38 |
10 |
65.93% |
9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62.2 |
281.19 |
149.61 |
— |
53.2% |
— |
上年结转资金 |
171.41 |
171.41 |
148.77 |
— |
86.8%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严厉打击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受理罪犯又犯罪案件约5件5人;全年共办理9所监狱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约2万余件;深入被监管人“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进行巡回检察,找准监督重点,防范监督盲点,努力实现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全覆盖;深入9所监狱,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深挖“涉黑涉恶”与“保护伞”线索。办公设备购置费130万元. |
2021年共办理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案件22612件,其中办理提请减刑22415件、假释197件;纠正罪犯减刑、假释不当3511件,其中纠正减刑不当3486件,假释不当24件,审查撤销减刑裁定1件;审查提请开庭减刑案件274件、假释案件57件;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6件、死亡检察案件39件。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已立案侦查2件2人。全年共受理监狱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件9人,改变管辖1件1人,向法院提起起诉8件8人,另立案监督1件1人。全年共受理群众信访109件,已办结91件。按照省院工作部署和要求,对1990年以来办理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共筛查出九类重点案件45415件,发现问题案件49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件,监狱已整改465件。2021年购办公设备127万元。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刑事执行案件完成数量 |
>=20000件 |
22612件 |
15 |
15 |
|
指标2:设备购置数量 |
>=10台、套 |
70 |
5 |
5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案件检查审核通过率 |
>=98% |
100% |
15 |
15 |
|
指标2:设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70 |
5 |
5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案件办结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指标2:设备购置及时率 |
=100% |
70 |
5 |
5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办案经费使用规范性 |
符合国家标准 |
使用规范 |
10 |
10 |
|
指标2:设备购置成本 |
<=50万元/台、套 |
127 |
2.5 |
2.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
|
|
|
指标2: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群体性监狱改造活动事件发生数 |
=5% |
0 |
10 |
10 |
|
指标2:设备投入使用率 |
=100% |
100% |
2.5 |
2.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0 |
10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人民群众满意度(%) |
人民群众满意度90% |
90%以上 |
10 |
9 |
|
总分 |
100 |
99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务会计制度:我院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履行政府会计制度,对政府财政收支的数目、性质、用途、关系和过程进行全面而准确地记录与整理的程序和方法,是预算执行情况的客观而直观的反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本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