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组织机构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下设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驻江西省女子监狱检察室)、第二检察部(驻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第三检察部(驻江西省新康监狱检察室)5个内设机构;设立驻江西省洪都监狱检察室、驻江西省赣江监狱检察室、驻江西省洪城监狱检察室、驻江西省南昌监狱检察室、驻江西省温圳监狱检察室、驻江西省豫章监狱检察室6个正科级检察室;单独设置司法警察大队。
二、主要职责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联系电话:83710817
政治部。负责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人事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联系电话:83711083
第一检察部(驻江西省女子监狱检察室)。负责办理本院受理刑事案件(含罪犯又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女子监狱驻监检察工作。联系电话:83711150
第二检察部(驻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负责对监狱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未成年犯管教所驻所检察工作。联系电话:83711150
第三检察部(驻江西省新康监狱检察室)。负责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检察应用理论研究工作,承办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的监管、法律文书的的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负责检察技术工作。负责检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本院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察。负责省新康监狱驻监检察工作。联系电话:83711709
三、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勒竹林,一级主任科员

政治部副主任:邹文婷,二级主任科员

第一检察部(驻江西省女子监狱检察室)主任:王丽,一级检察官

第二检察部(驻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主任:盛巍,一级检察官

第三检察部(驻江西省新康监狱检察室)主任:吴莉,一级检察官

驻江西省洪都监狱检察室副主任:李蔚,一级检察官

驻江西省赣江监狱检察室主任:黄峰,一级检察官

驻江西省洪城监狱检察室主任:李跃,一级检察官助理

驻江西省南昌监狱检察室主任:林俊和,一级检察官
驻江西省温圳监狱检察室主任:刘红亮,一级检察官

驻江西省豫章监狱检察室主任:张亮,一级检察官
四、各部门人员情况及员额检察官名单
办公室:勒竹林、姜利德、胡茜、刘丽、徐瑞珅、汤国建、杨劲
政治部:邹文婷、刘瑶、余期庆、李洪昌
第一检察部(驻江西省女子监狱检察室):王丽(一级检察官)、朱亚南(四级高级检察官)、周娴、付妍
第二检察部(驻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盛巍(一级检察官)、廖少林(四级高级检察官)、吴静、刘子扬、李龙霏、熊民、杨志勇、周昆
第三检察部(驻江西省新康监狱检察室):吴莉(一级检察官)、陈凌云(四级高级检察官)、李芳毅、万颖、杨成、龚克、俞甜
驻江西省洪都监狱检察室:李蔚(一级检察官)、张文俊(四级高级检察官)、易星涛
驻赣江监狱检察室:黄峰(一级检察官)、胡建国(四级高级检察官)、陈志良
驻洪城监狱检察室:李跃
驻南昌监狱检察室:林俊和(一级检察官)
驻温圳监狱检察室:刘红亮(一级检察官)
驻豫章监狱检察室:张亮(一级检察官)、陈小云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