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堎地区院积极在全院弘扬“工匠精神”,在驻监检察工作中精益求精、严格要求,从多方面入手,不断提升驻监检察工作水平和监督质量,用“工匠精神”打造驻监检察工作品牌。
一是转变驻监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院领导高度重视检察监督质量,并在重要会议和具体工作过程中多次强调,开展驻监狱检察工作,不能抱着应付了事的心理,要有办出精品案件的意识;不仅要考虑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数量,也要考虑办案的质量;不仅要注重发现监狱执法中问题的多少,更要注重发现问题的精度和准度。检察人员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狠抓办案质量,全面提升检察监督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是坚持在完善制度和细化工作上下功夫。制定完善执法办案、执法监督制度及办案流程图,依据《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从该院驻监工作的各个方面入手,大到职务犯罪线索的调查、减刑假释条件的掌握,细微到文书的格式、装卷顺序、日志的填写等,均制定严格的检察监督细则,力争做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理有据、符合规范。
三是健全质量考评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评查制度和评查办法,按照相应的工作机制开展全面监督、个案监督,加强对驻监工作的绩效考核,完善减刑假释案件质量考评机制。院反渎局在院领导的带领下,选择业务精通的检察人员组成检查组,定期对各检察室进行业务检查,对办理的各类案件、检察建议书、日志的填写、文书的制作装卷等进行评查,通过内部复查案件的方法,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并督促整改,帮助检察室提升执法办案的水平。
四是强化驻监检察业务学习。广泛深入地开展优秀驻监检察能手的争创活动,鼓励广大驻监人员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勤奋学习、善于总结。同时,重视对驻监检干警的培训,尤其是抓好监狱检察业务的培训学习,让检察干警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学会融会贯通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努力成为监所检察业务能手。在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刑事执行业务竞赛中,该院多名选手取得了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