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长堎地区院召开全院驻监检察工作会议,总结了过去一年驻监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逐项点评各检察室的驻监工作,并针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常态,科学谋划、精心部署了2016年全院驻监检察工作。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敏就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扎实做好2016年驻监检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加强学习。全体驻监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等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要清醒地意识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已经被摆在了一个越来越突出的位置,全社会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驻监检察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严;驻监检察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监狱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检察素质,切实肩负起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重任。
二是合理筹划。各驻监检察室应当继续发扬好的方面,摒弃各种不足,认真谋划、合理安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目标任务、有计划安排、有具体措施,有条不紊地推进新一年度的驻监检察工作。要在日常监督、刑罚变更监督、线索搜集办理、检察日志填写、宣传报道等方面投入更多精力。2016年将迎来第四届全国规范化检察室等级评定,各个检察室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改进作风。用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开展好驻监检察工作,做到勤用“三力”。一是勤用“脚力”,驻监期间多深入监狱“三大现场”,多与服刑人员谈话,才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二是勤用“眼”力,即学会观察,善于观察,发现得了问题;三是勤用“脑力”,对于发现的问题,还要多动脑勤思考,多分析总结,努力挖掘发现更多的问题。
四是加强自律。驻监检察人员要严格自律,务必严格按照驻监工作的要求,自觉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纪律底线,做到按时到岗到位,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强化纪律约束,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