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我院精心谋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该项工作落地见效, 2020年我院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7件。
一、强化政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
我院分党组深入学习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填报情况通报和张军检察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分党组会、分党组扩大会、分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布置,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曙明同志带领大家逐条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从填报对象、填报范围等各方面进行说明。通过不断学习,全体检察人员逐渐认识到填报的重大意义、逐步消除填报的顾虑。同时层层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从严抓好分管部门的“三个规定”落实情况,部门负责人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切实防止“三个规定”填报流于形式。
二、抓宣传引导,拓宽知晓范围
我院充分利用检察内网工作平台,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开展政策宣讲,温馨提示,积极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入领会“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和流程规范,营造如实记录的浓厚氛围。从党组做起,以上率下,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曙明同志带头报告,多次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督促,通过集中填报,专项督察,每月进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已经成为我院检察人员的一项工作习惯,越来越多的检察人员从“他律”到“自律”,由“要我填”变为“我要填”“逢问必录”的理念逐步树立。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把报告制度当作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照执行,把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业绩考核体系,同时开展“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专项督察,加强督导指导,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