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上午,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集中交流。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雷武主持集中交流,在院院领导、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鲜明信号,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新修订的《条例》对“六大纪律”再次进行补充完善,全面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是全体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人员,更应该自觉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贯穿于每一个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的办理中,贯穿于日常每一言每一举,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任务,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一要进一步加强纪律学习。要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学在经常、融入日常,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守牢底线,自觉用党规党纪提升党纪修养,及时校准偏差,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要进一步深化对照检视。要聚焦本位、立足本职,认真对照《条例》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找检察履职中潜在的违纪风险点,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三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要始终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政治任务,压紧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四要进一步转化学习成果。要把读书班学习成果、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担当作为、奋勇争先的强大动力,把党纪学习教育同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紧密结合起来,同大抓落实、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有机贯通起来,聚焦检察中心任务,在提升侦查办案质效、深化数字检察运用、培育检察特色品牌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以长堎检察高质量发展检验党纪学习教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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