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 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提高党员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各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每半月召开一次,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支部委员会的具体时间一般规定在每月上旬、下旬进行,若有特殊安排可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支部委员会要在会前确定议题,会上要围绕议题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并按照各个委员的职责进行分工,保证决议的贯彻落实。
(二)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三个月召开一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讨论通过党支部的决议、决定,布置相关工作。支部党员大会的具体时间和会议内容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并于会前通知到全体党员。支部党员大会要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按预定的议事程序进行,会上对需要做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分工支委执行,保证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党小组会议。
党小组会议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各党小组长召集,会议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由党小组长根据情况确定,并于会前通知到本组党员。党小组会议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具体任务,结合本小组的工作实际确定会议内容。会上要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引导党员围绕议题发表意见,力求做到思想上统一,并对党员提出要求。
(四)党课
党课每年安排四次,以支部大会的形式组织,并根据党课内容通知部分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和优秀共青团员参加。具体的授课时间和讲授内容由支委会研究决定。党课是党员教育的重要形式,党课教育要做到课前充分准备,内容安排合理,形式灵活多样,紧密联系实际。
以上规定的“三会一课” 制度,任何党员都不得缺勤或迟到,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者,须事先向会议召集人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