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以下简称“禁酒令”),要求在检察机关公务活动中全面禁止饮酒。南昌长堎地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响应,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禁酒令”文件精神,确保文件执行不变通、不走样,切实刹住不正酒风、不正作风。
一、认真组织学习。该院以支部会议的形式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禁酒令”文件精神,要求干警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自觉性、坚定性,筑牢思想防线,打好“预防针”,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形象;普通干警要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坚决防止违反“禁酒令”的行为发生。
二、扎实做好宣传。我院通过在本单位的微信群、局域网发布通知,在宣传栏和办公场所张贴了公告,明确了严禁检察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的禁止性规定、非工作日期间饮酒的纪律要求以及违反禁酒纪律的责任追究等内容,营造了贯彻执行“禁酒令”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开展督查。紧盯关键节点,采取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由纪检人员对干警进行“三督查”:一是督查工作日(中午)是否饮酒;二是督查是否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三是督查是否佩戴检察标志在公共场所饮酒。对被督查到的人员严肃责任追究,决不姑息迁就。
目前,该院干警全部严格遵守“禁酒令”的相关规定,确保了“禁酒令”落实到位,维护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