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特点,在辖区监狱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实施方案,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办案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全院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部署和上级检察院的要求上来,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注重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本院与上级院之间、全院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保证工作衔接流畅,信息互通互联,及时统一认识。增强与监狱之间的沟通协调,统一执法思想,通过召开联席会、联合开展发动服刑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深挖余罪漏犯等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
三、加强举报宣传,积极摸排线索。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展板、两微一端等媒介,广泛发动群众,鼓励服刑人员积极举报、参与扫黑除恶活动,争取立功减刑、假释,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积极开展“4.16双维护”暨“扫黑除恶”宣传日活动,深入辖区9所监狱,采取与监狱干警座谈交流、对服刑人员问卷调查、发放检察官约见卡等方式,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共核查涉黑涉恶服刑人员214人,谈话39人。对收集到的一条涉黑涉恶线索,已移交至相关检察院办理。
四、注重业务学习,提高办案水平。组织办案干警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文件,对涉黑涉恶案件认定标准及办案流程做到了然于心。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扫黑除恶办案小组,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严格审查涉黑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案件,对3名涉黑罪犯提出不予减刑检察建议,对4名涉黑罪犯提出缩减减刑幅度检察建议,均得到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