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长堎地区检察院党组举行第十二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学习讨论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郭云水同志主持,党组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检委会专委贾文琦同志领学并辅导了此次刑诉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主要涉及值班律师、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监察委移送案件审查办理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等内容。副检察长熊水平同志辅导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两个维护”,切实把抓好党支部建设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工作中。副检察长蒋以平同志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的背景、新旧组织法对比、组织法修改后的重大影响和重要意义三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作了详细解读。
经参会人员充分讨论交流后,党组书记郭云水对理论学习的贯彻落实工作强调指出:一是在执法办案中,对法律条文的运用和引用要做到准确无误;二是作为党务工作者,必须牢记自身职责、熟知工作内容和程序;三是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把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平衡充分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