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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0年度)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是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派出刑事执行检察院,工作任务是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惩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共有12个部门,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驻女子监狱检察室)、第二检察部(驻未管所检察室)、第三检察部(驻新康监狱检察室)、驻洪都监狱检察室、驻赣江监狱检察室、驻洪城监狱检察室、驻南昌监狱检察室、驻豫章监狱检察室、驻温圳监狱检察室、司法警察大队。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年末编制数5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6人,工勤编制4人;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71人(退休人员除外),其中:在职人员45人,聘用制书记员18人;其他人员8人。
2020年固定资产总账余额16045111.71元。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主线,牢牢抓住刑罚执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以监督维护公正,以办案保障人权,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坚决打击狱内罪犯又犯罪活动;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六稳”、“六保”为契机,深入推进巡回检察,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0年,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公正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努力实现刑罚执行公平公正。2020年共办理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案件25284件,其中办理减刑24819件,假释465件;纠正罪犯减刑、假释不当3959件,其中纠正减刑不当3895件,假释不当64件;审查开庭案件364件,假释案件136件,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1件,死亡检察案件35件。全年共受理、办结监狱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件8人,办结率100%。全年共调查核实职务犯罪线索3件,调查终结2件,1件正在调查中。全年对南昌地区9所监狱共开展巡回检察12次,共发现问题116个,提出口头检察建议60余条,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份;开展罪犯死亡专项巡回检察2次,共发现问题6个,向监狱提出书面检察建议2份。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40件,已办结37件,社会群众对检察工作(工作方式、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的满意度98%。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0年本院继续重点做好刑罚变更执行案件审查监督工作,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六稳”、“六保”为契机,深入推进巡回检察,扎实推进规范化检察室建设;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实现逐案审查;加强对日常监管活动的监督,坚决打击狱内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本院2020年度收入总计2211.09万元,其中:其他收入211.61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999.48万元,较2019年增加170.65万元,增长8.5%,本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9.48万元,决算数为172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4%,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21.28万元,决算数为154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4万元,决算数为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4万元,决算数为1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万元,决算数为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全年共办理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案件25284件,其中办理减刑24819件,假释465件;纠正罪犯减刑、假释不当3959件,其中纠正减刑不当3895件,假释不当64件;审查开庭案件364件,假释案件136件,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1件,死亡检察案件35件。全年共受理、办结监狱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件8人,办结率100%。全年共调查核实职务犯罪线索3件,调查终结2件,1件正在调查中。全年对南昌地区9所监狱共开展巡回检察12次,共发现问题116个,提出口头检察建议60余条,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份;开展罪犯死亡专项巡回检察2次,共发现问题6个,向监狱提出书面检察建议2份。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40件,已办结37件。
(二)履职效果情况: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如有)、生态效益(如有)等方面反映部门(单位)履职效果的实现情况
本院依据职能对省属9所监狱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涉及在押犯人数量非常之多。而本院目前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3人,其中,政法专项人员41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聘用制书记员18人。平均每所监狱派驻检察人员和聘用制书记员共4人。基本实现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的协调统一。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40件,已办结37件,社会群众对检察工作(工作方式、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的满意度98%。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欠严谨。
(2)对绩效评价工作不够规范。
(3)项目资金执行进度过缓。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2)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3)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要求项目实施部门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1、得分情况
2020年度,本院绩效评价整体结果较好,总分为96分.其中管理指标得分27分,产出指标得分24分;效果指标得分35分,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
2、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2020年,本院预算总收入为1999.48万元,预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要求执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院预算完成数1722.42万元,完成率为86.14%。
3、节能降耗情况
2020年,本院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积极推动机关内部的节能降耗工作。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用水用电管理;加强空调使用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强化公车的油耗管理,严格公车用油的报销审核制度等措施,大力降低我院能源消耗。
4、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2020年,本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5.21万元,实际执行情况为3.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实际执行情况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年初预算数为6.31万元,实际执行情况为0万元,节约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为万元,实际执行情况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8.9万元,实际执行情况为3.97万元,节约78.99%;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严把公车使用和用油管理。
5、项目支出管理规范和绩效情况
本院对2020年度检察办案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得分80分。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把财政支出关口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办发电{2020}33号)精神,暂停通过财政拨款资金新增购置电脑、办公桌椅等资产,因此年初制定的办公设备等采购计划暂停执行。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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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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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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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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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部门名称 |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
下属单位个数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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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规模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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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
1999.48 |
1722.42 |
86.14% | |||||||
|
(2)其他资金 |
211.61 |
171.53 |
81.06% | |||||||
|
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
1760.51 |
1685.61 |
95.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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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支出 |
450.58 |
208.34 |
46.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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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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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5284件,其中办理减刑24819件、假释465件;纠正罪犯减刑、假释不当3959件,其中纠正减刑不当3895件,假释不当64件;审查开庭案件364件、假释案件136件;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1件,死亡检察案件35件。办理涉黑涉恶罪犯减刑案件72件,提出同意减刑1件、不予减刑7件、核减减刑幅度64件;全年共受理监狱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件8人(故意伤害案件7件7人、破坏监管秩序案件1件1人),起诉8件8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100%,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三公”经费3.97万元,比上年下降18.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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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目标自评 | ||||||||||
|
一级指标 |
权重 |
二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及原因分析 | ||
|
管理指标 |
30 |
预算编审管理 |
预算编制完整 |
编报数据无差错 |
无差错 |
5 |
5 |
无 | ||
|
预算执行管理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15.75% |
5 |
5 |
无 | ||||
|
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
结转结余率 |
≤5% |
≤5% |
5 |
5 |
无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
基础信息完善 |
基础数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
无差错 |
5 |
5 |
无 | ||||
|
部门预算管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00% |
92% |
5 |
5 |
无 | ||||
|
政府采购管理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95% |
66.50% |
3 |
0 |
根据赣办发电{2020}33号“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暂停通过财政拨款资金新增购置电脑、办公桌椅等资产 | ||||
|
资产管理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95% |
95% |
2 |
2 |
无 | ||||
|
产出指标 |
25 |
数量指标 |
任务1: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制度。 |
提出相关建议,并被采纳建立制度的得分。 |
90% |
5 |
5 |
无 | ||
|
任务2:年度重点工作办结量 |
单位应根据实际部门职责,细化、量化的工作台账计算总工作量 |
98% |
5 |
5 |
无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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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质量指标 |
任务1:资金使用合规性 |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98% |
5 |
5 |
无 | ||||
|
任务2:案件办理时限 |
在法定办理期限内办理案件 |
100% |
5 |
5 |
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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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时效指标 |
任务1:资金支付进度率 |
全年支付进度=部门全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全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
86.46% |
5 |
4 |
根据赣办发电{2020}33号“过紧日子”的文件精神,压减支出。 | ||||
|
任务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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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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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效果指标 |
35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0% |
-18.05% |
10 |
10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涉诉信访案件处置率 |
较上年有所提高 |
100% |
10 |
10 |
无 | ||||
|
生态效益指标 |
聚焦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 |
积极参与全身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助推绿色崛起 |
98% |
15 |
15 |
无 | ||||
|
|
|
|
|
|
|
| ||||
|
满意度指标 |
10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工作方式、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满意度 |
98% |
98% |
10 |
10 |
无 | ||
|
总分 |
|
96分 |
| |||||||
|
说明:1、预算部门按照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设置三级指标和指标;2、上述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既可以按照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分别填列,也可以依据所有重点任务归纳提炼综合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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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 2020 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检察办案经费 | ||||||||||
|
主管部门 |
省检察院 |
实施 单位 |
长堎检察院 |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254.21 |
254.21 |
93.81 |
10 |
36.9% |
8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31.32 |
231.32 |
70.92 |
— |
30.7%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22.89 |
22.89 |
22.89 |
— |
1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严厉打击影响监狱安全稳定的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受理罪犯又犯罪案件约5件5人;全年共办理9所监狱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约2万余件;深入被监管人“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进行巡回检察,找准监督重点,防范监督盲点,努力实现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全覆盖;深入9所监狱,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深挖“涉黑涉恶”与“保护伞”线索。办公设备购置费80万元 |
2020年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5284件,其中办理减刑24819件、假释465件;纠正罪犯减刑、假释不当3959件,其中纠正减刑不当3895件,假释不当64件;审查开庭案件364件、假释案件136件;办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1件,死亡检察案件35件。办理涉黑涉恶罪犯减刑案件72件,提出同意减刑1件、不予减刑7件、核减减刑幅度64件;全年共受理监狱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件8人(故意伤害案件7件7人、破坏监管秩序案件1件1人),起诉8件8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100%,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刑事执行案件完成数量 |
>=20000件 |
25284件 |
15 |
15 |
| ||||
|
指标2:设备购置数量 |
>=10台、套 |
0 |
5 |
0 |
根据赣办发电{2020}33号文件精神,暂停通过财政拨款资金新增购置电脑、办公桌椅等资产。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案件检查审核通过率 |
>=98% |
100% |
15 |
15 |
| |||||
|
指标2:设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0 |
5 |
0 |
暂停采购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案件办结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
指标2:设备购置及时率 |
=100% |
0 |
5 |
|
暂停采购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办案经费使用规范性 |
符合国家标准 |
使用规范 |
10 |
10 |
| |||||
|
指标2:设备购置成本 |
<=50万元/台、套 |
0 |
2.5 |
|
暂停采购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 |
|
|
|
|
| ||||
|
指标2: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群体性监狱改造活动事件发生数 |
=5% |
|
10 |
10 |
| |||||
|
指标2:设备投入使用率 |
=100% |
0 |
2.5 |
|
暂停采购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10 |
10 |
|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人民群众满意度(%) |
人民群众满意度90% |
90%以上 |
10 |
10 |
| ||||
|
总 分 |
100 |
80 |
| ||||||||
江西省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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